醫生:長者續牌體格證明欠完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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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《道路交通(駕駛執照)規例》訂明,70歲或以上長者申領或續領駕駛執照時,要取得由註冊醫生簽發的體格證明書;但老人專科醫生佘達明認為,長者能否駕駛,視乎其視力及關節健康等多項因素,認為現時的證明書未能充分反映長者的這些狀況,法律要求相對落後。

 

倡65歲長者領牌須詳細體檢

長者體格證明書僅要求醫生剔選該長者是否適宜駕駛,毋須提供任何體格測試證明。佘達明認為,長者的視聽能力、手腳敏感度及服藥情都會影響其駕駛能力,普通醫生未必能對長者作準確評估,他建議年滿65歲的長者,如要申領車牌,應由專科醫生進行詳細健康檢查,確保長者體能足以應付駕駛需要。

 

穿梭巴司機工時14小時

今次奪命車禍發生於昨早6時許,該穿梭巴路線的頭班車於每日8時15分開出,往返黃金海岸二期及商場,毋須行經事發位置。車禍後被要求「頂更」的娟姐表示,公司安排他們每日早上6時到良景一帶接載學童到小學,其後才到黃金海岸接載住客,至晚上8時才下班,工時達14小時。

 

黃金海岸穿梭巴承辦商佳進旅遊巴士有限公司,只聘用了景叔與娟姐兩人行走該穿梭巴線。娟姐說,她與景叔均屬兼職,每周工作3天半,形容兩人只是消磨時間,不覺得太辛苦。

 

黃金海岸管理公司信和表示,屋苑一直安排承辦商營運穿梭巴士,得知承辦商事後已安排代替車輛,服務未受影響。對於車輛在非行車路線行駛,信和稱,由於意外已交由警方跟進,未能提供進一步資料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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