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要把餸菜攤放在桌上超過2小時
避免將已煮熟的食物放在室溫下超過兩小時,因為這樣容易產生產氣莢膜梭狀芽孢桿菌,引致食物中毒。
至於吃剩的食物需貯存在雪櫃內,溫度應保持在攝氏4度或以下。翻熱吃剩的食物時,應煮至中心溫度達攝氏75度或以上,或乾脆把它煮滾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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